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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发[2002]20号
为了促进洪山科技孵化产业的发展,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实现“把洪山建成高新技术孵化区”的目标,现就加快洪山科技孵化带建设,促进科技孵化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建设科技孵化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建设科技孵化器是国外实施技术创新、扶持科技型企业成长、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建设科技孵化带,是发挥我区区位优势、整合辖区资源、发展科技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举措,对于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机会、培植新生税源、增强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科技孵化带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创新、产业化”的方针,继续坚持“科教兴区”和“开放强区”战略,以建设洪山高新技术孵化区为目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已建成的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品牌效应,以人为本,实施“创业在洪山”工程,依托“三大单位”,大力开发和整合辖区创业资源,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加快科技孵化带建设,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力量源泉,为强区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二)建设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在全区建成6-8个孵化点,孵化面积达到10-15万平方米,实现在孵企业500家,毕业企业200家,初步形成以洪山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示范,各孵化点竞相发展,功能互补、信息共享的开放型科技孵化带网络。在此基础上,再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依托高校优势和资源,构筑专业性的孵化群,使科技孵化产业成为洪山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合理布局,做好科技孵化带的建设规划
按照“合理布局、分批建设”的工作思路,构建“一心多点”的发展格局.以洪山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示范,以扶持,服务科技企业发展为目的,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重点,以引导创业需求和盘活存量楼宇为手段,调动街道、乡镇及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沿高校周边大力创办科技孵化点,形成创业孵化带。
(一)规划原则
1、坚持依托高校及科研机构,服务和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进行建设的原则;
3、坚持以创业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为基础,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体现特色,有序发展的原则。
(二)规划布局
在现实基础上,一期(3—5年内)构建"一心五点"的发展格局,即建成一个示范中心,五个孵化点:
1、示范中心。继续推进洪山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其品牌效应和幅射功能,加快创业中心二期工程——农科大楼孵化区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提升孵化功能,建成示范中心。
2、关山孵化点.面向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化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及中南民族大学等院校,以华工产业大厦,关山科技大楼为基地,建成关山孵化点,形成15000平方米的孵化面积。
3、珞南孵化点.面向武汉理工大学,利用洪山区教育局科教大楼,建成珞南孵化点,形成4000平方米的孵化面积。
4、南湖孵化点。面向华中农业大学和省农科院,建成南湖农业创业中心;形成22000平方米的孵化面积。
5、东亭孵化点,利用东亭科技大楼,建成洪山国际企业孵化器,形成8600平方米的孵化面积。
6、柴林孵化点。面向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武汉科技大学等院校,利用柴林大厦副楼,建成柴林孵化点,形成2000平方米的孵化面积。
二期(10年内)依托高校学科资源和科研力量,逐步形成起点高、专业性强、集成度高、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专业性孵化群,建成五个片区:
武大片:依托武汉大学等院校,构建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区;
珞南片:依托武汉理工大学等院校,构建新材料专业孵化区;
关山片:依托华中科技大学等院校,构建光电子专业孵化区;
南湖片:依托华中农业大学等院校,构建农业生物工程专业孵化区;
东湖片:依托光谷建设,构建国际企业孵化区。
三、加强领导,健全科技孵化带的管理体制
(一)为保证孵化带建设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全区科技孵化带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履行对全区孵化带建设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职能。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书记和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科技局、财政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外经局、人事局、劳动局、城管局、教育局、区教育服务产业办公室、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南湖农业园协调办公室、化工城管委会等职能部门以及有关街镇乡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在洪山创业中心办公。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决议,制定科技孵化带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制定支持发展科技孵化产业的政策性措施供领导小组决策;
3、调查研究科技孵化带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入孵企业的意见和愿望,保障在孵企业的合法权益;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孵化带建设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
5、沟通和交流信息,总结推广经验,及时为发展科技孵化产业提供决策依据;
6、协调创业中心与各孵化点的关系,促进信息与资源
(三)全区孵化带建设实行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区科技孵化带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区孵化带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研究制订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孵化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实行协调例会制度。
洪山创业中心和各孵化点是全区孵化带体系中相互独立的创业服务机构。洪山创业中心仍由区科技局直接领导,其它孵化点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分级分层管理的原则,实行自主管理。
洪山创业中心要在不断提高自身孵化能力的同时,积极为全区孵化带建设开展人才培训和服务输出,发挥业务指导、功能示范、信息共享、资源调剂的作用。
各孵化点要在突出自身特色的同时,主动接受洪山创业中心的指导,以减少孵化成本,提高孵化成效。全区孵化带所在地的街镇乡有义务为孵化点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协调服务。
四、积极引导,创新科技孵化带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
(一)发展模式
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坚持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发展道路。建立“投入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社会化”的科技孵化带发展模式,引导街、镇、乡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孵化带建设,鼓励其按照全区总体规划,自办或联办各具特色的科技孵化点。根据投入主体的不同,各个孵化点可采取适合孵化产业发展规律的、具有各自特色的运行模式。如:政府引导型、企业主导型、业主与企业合作型等。
政府引导型:区政府或街、镇、乡参与投资并占有一定股份,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力量参股,整合社会资源,实行企业化管理。
企业主导型:以一个或多个企业投资为主,在政府的引导下,通过市场化运作,整合社会资源,实行企业化管理。
业主与企业合作型: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各楼宇、园区业主与企业合作,共同参与科技孵化园区的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
(二)运行机制
洪山创业中心应按照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适应创业服务要求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实现机制创新。
各孵化点都要建立管理服务机构,实行公司化运作,企业化管理。
各创业服务机构都要增强服务意识,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以人为本,建立科学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广泛吸纳优秀人才从事科技创业服务事业;要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增强创业服务机构的活力和凝聚力,对有贡献的创业服务人员可实行期权激励,鼓励各孵化服务机构通过创业投资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方式,持有在孵企业的一定股份,允许专门从事创业服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创业中心或孵化管理公司不超过25%的股份;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吸收先进经验,提高孵化成效。
五、鼓励发展,落实科技孵化带的扶持政策
对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实行扶持政策是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一项政策措施,是创业中心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洪山创业中心及孵化点(以下统称创业中心)享有的优惠政策:
1、创业中心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涉及属权限的有关规费,可视其建筑使用性质及使用效果,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一定减免;
2、创业中心为在孵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所取得的房租、服务性收入等非营业性收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3、为降低孵化成本、提高创业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在一定时期内由区级财政对创业中心给予补贴。每年补贴数额按在孵企业(含当年毕业企业)当年所纳各税中区级留存总额的50%确定。其中一部分用于补贴创业中心,一部分建立孵化专项基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4、创业中心建设过程中享受的减免规费转增创业中心国有资本金,使用过程中享受的财政补贴作为补贴性收入,单独列帐,并接受其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二)在孵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
1、享受创业中心提供的综合服务、廉价房租等有关优惠;
2、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及重点项目,可通过创业中心争取获得国家及地方政府创新基金和创业种子资金的支持;
3、留学人员创(新)办的企业,可通过创业中心争取获得武汉海外留学人员创业投资资金的一定资助;
4、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5、对经创业中心推荐的优秀在孵企业,可优先获得区科技创业投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
六、完善服务,健全科技孵化带的服务体系
(一)建好服务平台
建好服务平台是孵化带建设及在孵企业发展成败的关键。全区孵化带要以建设创业服务平台为重点,构建适应创业需求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
1、建立政务平台.创业中心和各孵化点要以“方便、简捷、高效”为目标,网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政府服务平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专人联系孵化带的工作。认真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企业年审、人事代理、企业认定、成果鉴定、政策落实、挂牌保护等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代办制和服务承诺制,为在孵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站式服务,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2、建立资金支持平台。以解决创业资金需求为目的,充分运用政府种子资金和创新基金的放大效应,网络社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担保公司,建立资金支持平台。做好投资论证、融资策划、项目推介、资金协调和融资担保工作,促进银企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投融资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3、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以建立公共创业信息网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洪山创业中心网站。建立广泛的创业资源网络,不断充实创业资源库,扩大信息量,为企业提供广博、快捷、实用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建立技术服务平台。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网络高校专家、学者和科研力量,建立技术服务网络。做好项目论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产品研制,技术实验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依托和技术支持。
5、建立社会服务平台.以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网络社会服务和科技中介机构,广泛而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投资咨询、市场拓展、营销策划,项目评估、专利代理、技术转让、产权交易、企业诊断、法律咨询等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服务平台的建设上,创业中心和各孵化点要实行分工合作.创业中心作为示范中心,要建立完善开放的服务体系,并主动向各孵化点开放和输出,做到平台共享、资源共享。各孵化点要突出自身特色,着力建好政务平台,其它服务平台可根据自身能力来建设,形成重点突出、灵活高效的服务特色。
(二)提供毕业出口
科技孵化带:“一心多点”的建设要以“引得进、留得住、长得大”为目标,在做好创业服务的同时,积极宣传和引导企业“热爱洪山,建设洪山”,并制定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措施,促进孵化企业早毕业、快发展,主动做好洪山区内务产业园区的衔接工作,为毕业企业建立生产基地提供良好的出口,鼓励和引导在孵企业毕业后迅速进入洪山各产业园区发展。各创业中心应具有自身的发展动力与压力,凡通过孵化毕业继续留在洪山区发展的企业及项目,区有关部门应跟踪服务,扶持发展;凡在创业中心孵化后私自外出发展的企业,应对其在孵期间曾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孵化成本,由所在管理服务机构予以追缴。
二00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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