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洪山区委 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洪山区域科技孵化带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4-11-22

洪发[2003]3号

 

中共洪山区委  洪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洪山区域科技孵化带

建设工作的意见

(2003年5月20日)

   

加快科技孵化带建设,促进科技孵化产业发展,是区委、区政府发展特色经济、推进强区富民进程的重大举措。近二年来,科技孵化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全区已建创业中心及孵化园区9个,孵化面积达10.8万平方米,在孵企业280家,为社会提供了3000多个就业岗位。一个以国家级洪山创业中心为示范,  南湖农业创业中心、华工科技创业中心、洪山国际企业孵化器、华成创业中心、致远创业中心、关山科技园、珞南孵化园、柴林孵化园等9个孵化器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科技孵化带初步形成。为进一步加快我区科技孵化带建设步伐,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创新、产业化”的方针,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开放强区、民营富区”战略,  以建设洪山高新技术孵化区为目标,  以武汉市成为全国第二个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实施“创业在洪山”工程,集成优势、整合资源、打造特色、创新服务,加快洪山科技孵化带建设步伐,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为洪山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力量源泉,为强区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创新与数量扩张、质量提升、环境改善共同推进的原则;坚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与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园区相互链接的原则;坚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与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科技中介机构互动发展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

2005年,基本形成以洪山国家级创业中心为示范,各孵化园区竞相发展、功能互补、信息共享、服务配套的开放型的科技孵化带,实现投资多元化、形式多样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社会化,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由传统的社会公益性机构向非营利性机构乃至微盈利性服务机构的转变,使科技孵化带经济成为我区发展特色产业的重要支柱之一。

具体目标如下: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总量达到15—20家,形成综合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专业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大学科技孵化器、国际企业孵化器、产业链孵化器、虚拟孵化器、远程孵化器等各种类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孵化场地面积总量达到15—20万平方米以上,基本满足创业企业的创业场所需求。

(三)建立多元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投资融资机制,为在孵企业创新创业构建有效的资金平台。建立的孵化资金总额达到1亿元以上,其中创业种子资金达到1千万元以上,在孵企业吸引各种投资5亿元以上。

(四)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人才,造就一批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现代科技企业家,建立一支多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梯队,基本满足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人才需求。

(五)在孵企业达到500家以上,转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形成一批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孵化并输出一批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六)基本形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创新创业资源的聚集和放大效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催化效应、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拉动和加速效应,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机制。

三、重点内容

(一)进一步营造加快科技孵化带发展的良好环境

1、转变政府职能,为科技孵化带发展营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区有关部门要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完善“一站式、代办制、全方位”服务功能基础上,加快行政“提速”,实行“一门制”管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2、切实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14条政策(武政[2003]3号文)和区委、区政府[2002]20号文件精神,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营造优惠的政策环境。

3、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础设施等条件建设,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按照创新创业的要求,高起点建设基础设施。在充分利用社会存量资产的同时,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创业企业提供优质的基础环境和条件。

(二)不断完善服务平台,提升服务功能

一是以“方便、快捷”为目标,充分依托政府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工商、税务、人事、劳动、公安等政务服务平台;二是积极网络风险投资公司、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以及政府扶持资金进入孵化器,构筑有效的资金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广泛网络社会科技中介和专业服务机构,聚合社会资源,开展人才招聘、项目评估、投资咨询、营销策划、专利代理、企业诊断技术交易等中介服务,构建开放式、社会化的中介服务平台;四是通过完善洪山创业中心网站,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国内外最新科技和产业信息、人力资源和市场信息。

进一步加强洪山创业中心政务、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与辐射作用,探索开展科技企业网上孵化和远程孵化服务。各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在充分利用洪山创业中心的公共服务平台的同时,根据自身的特色,重点加强专业服务和技术服务等特色服务平台的建设,满足在孵企业的需求。全区各个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平台要建立通畅的渠道,相互对接,实现平台共用、信息共享。

(三)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1、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孵化器企业化发展。一是逐步降低区政府在洪山创业中心股权结构中的比重,规范出资行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引导孵化器建立企业管理体制,实行公司制运作、企业化管理。三是以人为本,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培育专业化、高素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团队。允许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经营者和管理骨干实行年薪制或股权激励制,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以管理要素作为出资向在孵企业入股,允许其经营者获取在孵企业的认购权或购买在孵企业的期权股份。

2、广泛聚合社会资源,促进孵化器的市场化发展。

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研发机构、民营企业、投资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服务的市场化,逐步由公益性机构向非营利乃至微盈利性服务机构转变。

3、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盈利模式的探索和实践,促进孵化器产业化发展。支持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获取政策性收益;  引导孵化器通过提升功能,为在孵企业提供特色服务、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取服务性收益;通过开展融资担保、股权交易、资本重组、包装上市资本运作,获取经营性收益;支持孵化器通过直接投资或以服务入股在孵企业等方式,获取投资性收益。

4、加强孵化器与产业园区、特色基地之间的衔接工作,为毕业企业提供良好的出口,引导企业创业在洪山,发展在洪山。

(四)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营造优良的人文环境。大力倡导鼓励冒险、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鼓励在孵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文化,开展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意识、烘托创业氛围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大力提高创业者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促进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关注科技创业。

四、主要措施

1、强化服务,营造环境。区科技孵化带协调服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科技孵化带建设与发展的指导,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齐抓共建,形成合力,为孵化带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进一步完善“统分结合”的科技孵化带管理体制。全区孵化带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实行协调例会制度。洪山创业中心与各孵化器是全区孵化带体系中相互独立的创业服务机构,各孵化器实行自主管理,业务上接受洪山创业中心的指导。

3、加强洪山创业中心的核心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洪山创业中心的示范作用和辐射功能。一是进一步创新孵化理念,探索新的孵化模式,实现孵化与催化相结合、公共服务与个性服务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公益服务与增值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孵化成效。二是对全孵化带实行业务指导,帮助各孵化器提升服务功能;建设开放型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

4、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创业种子资金额度,科技三项经费重点向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倾斜。

5、突破资金制约,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风险投资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加强银企合作,满足在孵企业的资金需求。

6、组建洪山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开放式的中介服务网络,促进孵化与催化的结合,实现在孵企业与投资、中介机构的互动发展。

7、依托有关高校,建立创业培训中心,为孵化器管理服务人员、企业经营者和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促进科技人才与经营人才的结合,培育复合型、高素质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解决当前突出存在的科技孵化器管理人才素质不高的问题。

8、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考核指标体系,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规范发展。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发展规律,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创业成功率、在孵企业成长速度、毕业企业质量和水平、科技资源的聚集和转化、创业资本的吸引和使用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评价考核,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化发展。二是以科技含量、主导产品及民营机制三个特征为标准,建立在孵企业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孵化资源的优化配置。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