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发布时间: 2004-11-11

项目名称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办理机构

洪山区科技局工业科

办理地址

洪山珞瑜路9号(洪山科技大楼6楼)

联系电话

87881679-811

申报时间

每年八月份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申报对象

企业、科研单位(包括私营及中方控股中外合资经营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

   1、必须是经省、市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自认定后的运营期在一年以上;2、已承担过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企业的主导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在本行业中有较大的影响,对行业技术进步有促进作用;3、企业上一年度的销售总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软件企业可适当降低此条件;4、企业每年的研究与开发(R&D)投入不低于当年销售总额的5%;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额的比例大于60%;6、企业的人均销售收入在20万元以上;7、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8、企业内部管理科学、规范;9、企业重视人才培养,并有长期培养计划;10、企业认真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

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申报书;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提供其它相关附件材料

办理流程

1、企业所在区科技局初审、推荐;2、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审核企业申报材料;3、市科技局对经审核合格的企业进行认定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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